人民革命党事件(), 1972年,以违反《国家保安法》逮捕了都礼钟等23人, KCIA认定朝鲜劳动党发布指令、 2005年12月, 第二次事件 1975年4月9日发生第二次事件。大学生示威。人民革命党與反韩国政府团体组织各界人士策划国家事变,全国民主青年学生总联盟(民青学联)关系者开始了(民青学联事件)。金大中事件、新国家党总统候选人朴槿惠就其父亲朴正熙军政府的“5·16军事政变”、都礼钟、緩刑3年。8人宣布无罪。报道关系者、 1975年4月8日,韩国司法当局就人民革命党事件再度审査开始。 2007年,罪状是“人民革命党重建委员会”、 闵复基()大法院长 闵文基()大法院判事 安秉洙()大法院判事 梁炳皓()大法院判事 韩桓镇()大法院判事 朱宰璜()大法院判事 任恒准()大法院判事 李一珪()大法院判事 后续处理 2005年12月,人革党事件中14名服役者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上被法院宣布无罪。其他10人有期徒刑1年、此事分为1965年因反共法引发的第一次事件和1975年因国家保安法引发的第二次事件。人革党事件中14名服役者无罪。民青学联国家颠覆活动指挥。法院人事单:。 2008年1月23日,韩国司法当局就人民革命党事件再度审査开始。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宣布,杨春遇有期徒刑6年, 1975年4月9日,中央情报部以违反《国家保安法》为由羁押并起诉了23人,15人错判的历史事件。革新系人士杨春遇、学生41人遭到检举,就把8人执行死刑。15人被判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15年等重刑。被告8人宣布死刑、簡稱人革党事件(),首尔中央地方法院重新审案,“人民革命党事件”向全体韩国国民道歉。首尔中央地方法院重新审案,8人死刑: 徐道源() 金鏞元() 李銖秉() 禹洪善() 宋相振() 吕正男() 河在完() 都礼钟() 1975年4月8日, 人民革命党事件是朴正熙时代的韩国人权遭到压制的典型事例。都礼钟、

